液氨儲罐
液氨因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易中毒等危險特性,被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。按照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-2009)規定氨臨界儲存量大于10噸***構成了重大危險源。所有液氨儲罐均屬于三類壓力容器,F將液氨儲罐生產運行過程中的危險特性和危險性分析,提出一些預防性和應急處置措施,避免事故發生。
液氨儲罐運行過程的危險性分析
氨的危險特性
氨是一種無色透明的帶刺激性臭味的氣體,易液化成液態氨。氨比空氣輕,極易溶于水。由于液態氨易揮發成氨氣,氨氣與空氣混合到一定比例時遇明火能******,******范圍為15-27%,車間環境空氣中******允許濃度為30mg/m3。泄漏氨氣可導致中毒,對眼、肺部黏膜、或皮膚有刺激性,有化學性冷灼傷危險。